发布时间:2021-04-16 11:57:10 浏览次数:257
扬子江药业集团因为垄断被罚了。
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罚单显示,在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
简单点说就是,批发商、药店不能低于规定价格卖药。
不仅如此,扬子江药业还把手伸向了医院,对医院执行的零售开票价,规定了浮动的百分比区间,来维护医院渠道的药价。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这种行为直接或间接地提高了药价。
但此前,扬子江药业辩称,其未实施垄断协议,理由是其对经销商和连锁药店设置的固定和限定价格条款不具有惩罚性,没有采取惩罚措施,但实际上,扬子江药业曾以扣发奖金、停止报销费用、断货等手段,对不遵守价格管控的经销商实施了惩罚。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对扬子江药业开出了7.64亿元的罚款,罚款基础是2018年销售额254.67亿,扬子江药业虽未上市,但是其多个新闻稿显示,其年销售额已经超过700亿,与其真实销售额相差巨大。
而在花钱方面也是大手笔,其总部修建也酷似紫禁城。
对扬子江药业的反垄断处罚,已经是2021年监管部门针对医药行业发起的第三起垄断处罚了。
此前,1月22日,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先声药业收到了市场监管总局的1亿元罚单,4月1日,天药股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被罚款合计4402.26万元。扬子江是第三个,也是罚款额度最多的一个。